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171.这时,只见一片乌云从高处朝东方降落;在降落的过程中,它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最后变成一束火红的光,被同样颜色的小星星所环绕。主便以这种方式在正与我交谈的灵人面前显现。那里的所有灵人都从四面八方聚集在祂面前;当他们到来时,善者便与恶者分离,善者往右,恶者往左,并且这个过程立刻完成,好像是他们自动的。往右的灵人照其良善的品质被排列,往左的灵人照其邪恶的品质被排列。然后,善者被留下来形成天堂社群,而恶者则被投入地狱。
后来,我又看见这束火红的光深深降至这个星球的低部。这时,它一度显为趋于亮白的火红,一度显为趋于昏暗的亮白,又一度显为黑暗。我被天使告知,这种表象是由住在该星球低部的居民接受出于良善的真理和出于邪恶的虚假造成的。这束火红的光本身肯定不会经历这些变化。他们还说,这个星球的低部既有善者居住,也有恶者居住;但他们都被分开了,好叫恶者能被主通过善者掌控。他们补充说,善者时不时地被主提入天堂,他们的地方便被其他人占据,这一过程如此反复进行。
随着这束火光下降,善者以同样的方式与恶者分离,一切事物都恢复次序。因为恶者耍弄各种阴谋诡计进入善者的住处,并攻击他们。这就是那次来访的原由。随着下降逐渐变得明亮并呈现出人的形式,然后变成一束火红之光的那团云是一个天使社群,而主就在这天使社群中间。这使我得以知道主在福音书中所说关于最后审判的话是什么意思:
祂要与天使带着能力,满有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路加福音21: 27)
2049.“从不属你种的一切外人”表示教会之外的人。这从“外人”的含义清楚可知,“外人”是指那些不是出生在教会,因而没有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信之良善和真理。“外人”也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的人(关于他们,可参看1097节);尽管在这种情况下,论述的主题是教会之内的人。然而,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广泛意义上的主的教会,所以“外人”表示那些不是出生在教会的人,如外邦人或非基督徒。教会之外的外邦人或非基督徒可能拥有真理,但没有信之真理。他们的真理类似十诫,即: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奸淫,不可贪恋他人的东西,以及要敬拜神。然而,信之真理是涉及永生、主的国和主自己的一切教义教导。外邦人或非基督徒不可能知道这些教导,因为他们没有圣言。
这些人就是虽“不属你种”,但要一同受割礼,也就是洁净的“外人”所表示的人。由此明显可知,他们和教会之内的人一样能被洁净,这种洁净由他们受割礼来代表。当他们抛弃污秽的爱,彼此生活在仁爱中时,就被洁净;这时,他们活在真理中,因为一切真理都与仁爱有关;但这些真理属于上述两种类型中的第一种。那些活在这些真理中的人很容易吸收信之真理,即便活在肉身时没有吸收,在来世也会吸收,因为信之真理是仁爱的内在真理。事实上,这时,他们只喜欢被引入仁爱的内在真理。构成主国度的,就是仁爱的内在真理(参看932, 1032, 1059, 1327, 1328, 1366节)。
在来世,仅仅知道信仰的认知或知识不算什么,因为就连最坏的人,甚至地狱里的人也能拥有这些知识,有时知道的比其他人还多。重要的是照这些认知或知识去生活,因为一切认知或知识都以生活为目的。学习知识若不是为了生活,那么这些知识将毫无用处,仅仅使人们可以谈论它们,由此在世上被视为有学问的人,升到高位,赢得好名声,积聚财富。由此明显可知,信仰的认知或知识的生活无非是仁爱的生活。事实上,律法和先知,也就是信的整个教义,连同它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在于爱主和爱邻,谁都能从主的话(马太福音22:34-39;马可福音12:28-35)清楚看到这一点。
尽管如此,教义,也就是信仰的认知或知识对仁爱生活的形成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它们,仁爱的生活无法形成。死后拯救一个人的,就是这种生活,绝不是没有仁爱生活的信仰生活,因为没有仁爱,就不可能有任何信仰的生活。过着一种爱与仁之生活的人就拥有主的生命在里面,没有人能通过其它任何生活而与主结合。由此也清楚可知,信之真理若不植入仁爱,决不能被承认为真理;也就是说,承认被人们大量谈论的真理是不可能的,除非表面上或口头上,因为人们从内在,或从心里否认真理。如前所述,一切信之真理都以仁爱为目的,如果仁爱不存在于它们里面,那么它们就会从内在被弃绝。当外层被除去(如在来世的情形)时,内层的性质就显而易见了,即:它们与一切信之真理完全相反。如果人们活在肉身期间缺乏仁爱的生活,也就是缺乏相爱,那么在来世接受它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死后,等待他们的,是他们在世上所过的生活。事实上,他们厌恶并憎恨相爱。这些人仅仅靠近过着相爱生活的社群就会颤抖、战栗,感到痛苦。
这些人虽出生在教会,但仍被称为“身心未受割礼的外人”,他们不可进入圣所,也就是主的国度。以西结书所指的就是他们:
心没受割礼,肉身没受割礼的外人都不可入我的圣所。(以西结书44:7, 9)
同一先知书:
在这样荣耀昌大上,在伊甸诸树中,谁能与你相比呢?然而你要与伊甸的诸树一同下到地府,在未受割礼的人中间,与被剑刺死的人一同躺卧。(以西结书31:18)
这论及法老,法老表示总体上的记忆知识(1164, 1165, 1186, 1462节)。要与他们一同下到地府的“伊甸诸树”也表示记忆知识,不过是信仰认知的记忆知识。由此明显可知,“未受割礼的”在内义上表示什么,即:一个纵情于污秽的爱和伴随这些爱的生活之人。
3246.“亚伯拉罕把礼物给了亚伯拉罕所拥有的众妾的儿子们”表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的属灵人在主的属灵国度有份,或说有分配的地方。这从“众妾的儿子们”和“礼物”的含义,以及“亚伯拉罕”的代表清楚可知:“众妾的儿子们”是指下文所论述的属灵人;“亚伯拉罕”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所以“亚伯拉罕所拥有的”表示他们,即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亚伯拉罕给他们的“礼物”是指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份,或分配的地方。
前面几个地方(如3235节等)关于那些构成主的属灵国度,被称为属灵的人的描述表明,他们不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所生的儿子,而是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他们的确是从同一个父亲生的,却不是同一个母亲生的。换句话说,他们是从同样的神性良善生的,却不是从同样的神性真理生的。事实上,属天人因来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或说是该婚姻的后代,故拥有良善和植根于这良善的真理。因此,他们从来不问什么是真理,而是出于良善感知它。论到真理,他们只说“是的,是这样”,正如主在马太福音所教导的:
你们的话,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邪恶。(马太福音5:37)
而属灵人因来自一个不完全是婚约的约,或说是该约的后代,故无法出于任何感知知道什么是真理。相反,他们视父母和教师告诉他们是真理的东西为真理。因此,他们里面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即便如此,如果他们处于生活的良善,或说过着良善的生活,他们因上述原因信以为真理的真理仍被主当作真理来接纳(对此,参看1832节)。这解释了为何属灵人在此被称为“妾的儿子”,这些儿子是指已经提到的基土拉的所有子孙,以及稍后(25:12-18)提到的夏甲的子孙。
在以前的年代,为了能以婚姻代表属天人和属灵人,一个男人除了妻子之外,还可以纳一个小妾。妻子会把这妾送给丈夫;在这种情况下,这妾被称为他的“女人”,或被说成是送给男人作他的女人。例如,撒拉把埃及人夏甲送给亚伯拉罕(创世记16:3),拉结把使女辟拉送给雅各(创世记30:4),利亚把使女悉帕送给雅各(创世记30:9)。她们在这些地方被称为“女人”,但在别处被称为“妾”。埃及人夏甲在本节经文中被称为妾,辟拉在创世记35:22被称为妾,基土拉本人在历代志上1:32被称为妾。
这些古人除了妻子之外也有妾室,不仅亚伯拉罕和雅各是这样,而且他们的后代,如基甸(士师记8:31)、扫罗(撒母耳记下3:7)、大卫(撒母耳记下5:13; 15:16)和所罗门(列王纪上11:3)也是这样。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为了代表的缘故;也就是说,是为了妻子代表属天教会,妾代表属灵教会。他们被允许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具有这种性质:他们没有婚姻之爱;因此,对他们来说,婚姻不是婚姻,仅仅是为了繁衍后代的一种肉体交合。纳妾的许可能给予这种人而又不伤害他们的婚姻之爱,因而不伤害他们的婚约;但这些许可在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成为或能成为内在人的人当中是永远不可能的。因为一旦人处于良善和真理,并处于内在事物,这些许可或活动就被断绝了。这就是为何基督徒不像犹太人那样可以在妻子之外纳妾,又为何这样做就是通奸。属灵人被主的神性人身或人性接纳,这一点从前面关于该主题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2661, 2716, 2833, 283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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